本學期「運動設施使用費」自即日起開始受理退費申請,申請期限至115年10月30日(星期五)止。
一、申請時間及地點
- 時間:每日上午10時至12時、下午1時至5時
- 地點:體育組(體育館 PE201室、一樓售票處)
二、申請應備文件
申請者請填妥「運動設施使用費退費申請書」,並檢附:
- 「繳費證明」
- 「減免原因證明」
三、符合減免之條件
- 中、低收入戶。
- 本校學士班學生因身心因素不適合運動者,須取得教學醫院、公立醫院或群體醫療中心開具之證明文件,經本校醫護人員認定屬實。
- 本校學生因特殊因素(如出國交換生、企業實習等),經所屬系所開立證明,並經通識教育中心審查通過。
※重要提醒:請先一律辦理繳費,再辦理退費程序。
相關法規請參閱「體育健康中心收費要點」(通識中心體育組網頁-法規/表單)